今天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在车上做不可描述的事,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疑问1:你在长途大巴上做过最疯狂的事是什么?

我有一次在云南的长途大巴上做的事不知算不算疯狂,但丢人现眼是肯定的,所以至今还在被人当做笑资。

那一次上车前和同事喝了几瓶啤酒,上车后倒头就睡,尿意袭来弄醒了我,然而同事告诉我刚过服务区,大家都方便过了,司机提醒大家后面两小时高速再没有服务区了。

当时我不以为然,谁知一小时后,我开始焦躁不安起来,感觉小肚子憋的快要爆炸了,真的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境地,再说严重点生不如死啊!

忘了告诉大家,一起的同事是位美女,看出我不对劲,问是否晕车?我含糊地回答是,并换到靠窗的位置准备有所行动。

当时已是深夜,车内已经熄灯,大家都已入睡,包括旁边的美女同事。正是月黑风高夜,作案时机成熟。

我站起身来,悄悄推开车窗假装晕车呕吐,见无人注意偷偷将“水枪”伸出窗外开始作案。然而幻想太美丽,现实太残酷,万万没想到“水枪”遇强风,首先是立不住乱晃动不说,关键是压根就不想喷水死也没用,失败!

此时身上难受的直冒虚汗,甚至开始出现幻觉,必须背水一战。没想到狗急了跳墙,人急了脑洞大开,决定用空啤酒瓶进行尝试。然而,“水枪”与瓶口根本不配套,尤其是在晃动的大巴车里操作彻底失败!

人固有一死,但如果是叫尿憋死的,岂不成了世界笑柄,当时的我真是度秒如年啊!

最终已经不是忍不忍、丢不丢人的问题了,是生与死的抉择了。万般无奈只能将“水枪”紧贴着车壁,争取做到无声放水,成功!

然后将剩余的几瓶啤酒全部打开,倒放在座位下面,赶紧假装睡觉。

此时仍然是度秒如年,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听到有人高喊“谁的啤酒撒了”,我一跃而起,连连道歉,将空酒瓶一一收回!

然而人在做天在看,万万没想到美女同事一直在装睡,一切尽收眼底。自此,由于未敢杀人灭口,我的事迹一直流传至今!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是还小,可以说是想想坐车就会晕车的那种人,不过现在还好了,言归正传,那个时候家里大叔叔犯了事进去了,我跟小叔叔坐大巴车去比较远的县城探监。当时坐我们旁边有个漂亮的美女,虽然还小,美不美还是知道的,一上车我就晕车迷迷糊糊的,途中没忍住,把早饭全部吐到人家美女的包包上了,小叔一边道歉一边拿纸巾去帮忙擦,到现在我都感觉到很尴尬,尴尬的要死

我觉得坐长途 汽车 ,就已经是很刺激的了!

有一年,腊月二十六,从义乌坐长途卧铺 汽车 到西安。

那是我第一次坐长途 汽车 ,没经验。上车时,看别人都抢着上,我以为是按号入座,就发扬风格等到了最后一个才上车。

没想到,他们留给我的位置是倒数第二排中间的上铺!

左右都是过道,前有厕所后也是过道!

于是,这一路上,想站也没有地方站,上床就得躺着,还得系紧安全带,免得自己被晃下来,于是一路闻着脚臭味、厕所味……二十多个小时,吃饭、上厕所(车上只能小便)只能到车停的服务站,所幸,那时候,开车四个小时就得强制休息,否则,真的很难撑下来!

从此以后,想到坐长途 汽车 就觉得刺激,但再也不想坐了!

哪怕是在火车上站着,也比在 汽车 上躺着舒服!

我拼命的想了想,在长途大巴上,我还真是做过不少大事好事。

1,有一次,我坐在大巴上,手握一罐可乐,把手环一拉,卧槽,居然是一等奖,然后我的姐们,立马愿意总1000元,买我的一等奖。然后,好多乘客愿意出钱买我的一等奖,然后,下一站我和姐们就下车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2,有一次,我在大巴上,掏出手机,跟对方喊:你天天睡我,到头来一个月给我十块钱。然后全车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我。

3,有一天晚上,我坐在大巴上,感觉有些冷,就顺手把两个裤腿卸下来,郑重其事的套在了胳膊让,所有人都惊讶的张大了嘴。卧槽,我这是腿和胳膊两用套袖,惊讶啥啊。

4,有一次,我一到大巴上,就掏出一袋子韭菜馅包子,左一个右一个,一口气吃了三十多个,乘客们都笑疯了。

我在大巴上的事可多呢,足够写一本《狂人日记》,就这样吧,今天先写到这里。

记得那是2016年年前乘车回家,长途大巴路途五个小时。当时我坐在后排座位上,绝大多数乘客都在打盹休息,我微张眼睛看到两个小偷正在肆无忌惮的偷翻乘客的背包、手提包,或者通过衣服遮挡偷偷深入前排乘客的口袋,我便偷偷打开相机,录制犯罪视频的证据。后来和小偷四目相对,小偷也看到了我正对他们的手机。只见双方眼神中都有满满的怒火和不安,两个小偷过来就对我恐吓和殴打,我也奋起反抗,司机也赶紧停了车,只见全车人傻望着,没人肯出售帮助,搏斗过程中我身中四刀,好在没有伤及性命,后来不知道乘客谁报了警,警察也及时赶到,我死死抓住了一个小偷,另一个砸窗逃跑了。后来我就在医院醒来了,伤痕至今还在,正义之事要坚持,但是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进行!

2015年,从温州回武汉没有直达动车,要做9个多小时火车,我们一个车厢上铺是一个漂亮的美女30多岁的样子,人很开朗和我们无话不谈,聊的投缘相互加了QQ,QQ上聊天尺度越来越大,她告诉我,老公在外地工作一年见不到几次,家里公婆又喜欢说她,所以这次她选择去武汉 旅游 ,我说如果来武汉 旅游 ,我可以做你向导,包吃包住价格免费,她发了一个ok的表情,聊了很久,车也到了武汉,我带去她去了江滩逛了户部巷,晚上就近开了房,干柴烈火,后面自己脑补,早上出门2腿发抖,接下几天又去黄鹤楼海洋公园,每晚都是她主动,夜夜当新郞,后来送到车站,依依不舍离开,再也没有联系

我11年的时候在技校上学,学校安排我们去江苏实习,我老家成都的,坐的大巴车过去的当时同学们从来没坐过这么长时间的大巴,一个劲的吃啊喝啊的结果车子到了陕西宁强的时候一车人受不了了,然后车子的后面5排是空的没人,我们憋不住了的都拿上瓶水去后面,到服务区了一大打扫卫生的阿姨说的,这班人饮料都丢了不要了啊,我一听尴尬死了

难忘的经历,估计我这辈子都不想坐大巴车了,当时是从大足坐到楚雄的班车,上车的时候都风平浪静的,刚上高速,一位女士就开始吐,(这里说一下,吐到曲靖,那种味道难闻死了,是一直在吐,到了曲靖就和他老公说,下车了,不坐了,就真的下车了)。然后就是车上一位绅士,去和司机说了3次要下车拉便便,结果司机说停不了车,他去座位拿了个袋子就开始拉了,我的天,臭死啦,(关键是哪位女士还在吐)真心的无语了。哪位绅士拉完粑粑,旁边一个人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两人就打起来了,打得天翻地覆,没有人去拉他们,打了一会,旁边一个大叔说不要打了,然后去拉开,过一会就平息了。真的不想坐大巴车了。特别是长途。

没有疯狂的故事,有的就是对长途大巴的排斥。

12年元旦过后因为工作调动去河南,本来从沈阳出发可以坐飞机的,鬼使神差为了某个人非要到山东几天。结果因为春运只能临时买长途大巴。拖着行李箱和大包小包好不容易赶上了车,这个卧铺车的味儿就甭提了。下午发车到半夜前到了河北一个小县城下高速,拐来拐去到了路边一个小店,貌似好多长途车都在这里歇脚。里面有餐厅,也有小卖店,随便买了些吃的在外面等待,一个多小时后全体乘客上车继续。进去山东境内好像是菏泽,大概凌晨两三点,迷迷糊糊听司机喊起来,全部被赶下车。说是给买了各自去的地方的火车票,旅途结束,各自去完成接下来的路。不知道别人什么样,我是懵了,等我去领车票的时候身边都没同车的人了,莫名其妙上了火车还是站票,懵瞪的在后半夜站到了目的地,自此绝不在碰长途客车。

记得第一次做大巴车,是和老公回他老家,那是零几年的事了,那时候刚怀孕两个月,妊娠反应特别厉害,本来又爱晕车,因为怀孕了又不能吃晕车药,上车之前还查了许多方法,比如肚脐贴块嘴里在含片姜,或着在使劲掐着中指,还买了盒清凉油,但是上了车以后什么都不管用,上车之前怕自己吐,就准备好了方便袋,自己知道在车上呕吐会很让人讨厌,可是真的是忍不住,把自己吐的都快坚持不住了,因为喝口水都会大吐不止,有时方便袋准备不及时就打开车窗往外面吐,还没等车窗开好就一口喷出来了,喷的车身外到处都是,自己真的是感到很惭愧,给司机师傅找麻烦,那一次旅行真的是让我终身难忘,晕车,在加妊娠反应差点没把自己吐死,真的是都把苦胆吐出来了,因为做车时间太长,在加上喝口水都吐起不停,导致我现在看到大巴车就晕。

疑问2: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宁不减刑也不认罪,为何都说小伙有点冤?

这件事在我看来也是挺冤枉的,男子与女子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报警也是在两天后,期间还不断向男子讨要钱财,而婚介所的老板跟女子又有让人觉得暧昧不清的关系。不过最终法院还是判处了该男子强奸罪,应该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男子的确是强迫了女子吧,毕竟法院还是讲究证据的。反正就我个人看来,这个案件中有挺多让我感到很疑惑的点。

01、发生关系的现场并没有挣扎等现象

女子小王与男子小邸是通过婚介所相亲认识的,当天晚上小邸小王还有婚介所老板一起去吃饭,吃完饭之后小邸与小王就自行开车离开,去到附近的河边再彼此互相了解。在聊天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气氛到了便在车上发生了关系,在发生关系前男子还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女子在之后的说辞中说是被强迫的,可经过警方调查车上并没有打斗现象,女子也没有被男子暴力强迫的痕迹,还有就是男子在接电话的时候可以有逃脱的机会,女子却没有。这让人不得不多疑,被强迫的话不是各种奋力反抗吗?怎么还会那么乖的留下来呢.

02、发生关系后,女子托婚介老板互相协商赔偿事宜

小邸与小王发生关系后就各自回了家,小邸还为了感谢婚介所老板介绍对象转了500块钱以表谢意。可小王在发生关系后而是回到了婚介所老板那,还将发生关系一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告诉她要索要赔偿三万块。这让人觉得很奇怪啊,如果是被强迫的话不应该是回到家告诉家人才是最稳妥的吗?怎么还回到婚介所了呢?而且被强迫的话应该是报警处理,为什么他们第一想到的是赔偿呢?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可能是婚介所与女子的计谋,想借着这个事情来敲诈小邸。

03、女子曾收过婚介所老板“52”元红包

小邸在与小王的了解过程中还看到过婚介所的老板有发过52块钱的红包给小王,这笔钱金额不大,但却是有意义的。婚介所老板为什么发红包给小王?为什么还发52这种有代表意义的红包呢?是不是能够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呢?而且小王与婚介所老板联系很频繁,关系由此可见并不一般。

就这三点我都觉得小邸是被婚介所老板还有小王坑骗了,他们故意使用这种手段去敲诈前来相亲的对象,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以“强奸”去吓唬男子。倘若真的是被强奸,那应该是选择报警才对,为何在这期间频繁地索要钱财呢?真的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还是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尽快有一个结果,不然真的是很都被冤枉了。

疑问3:今天我在路上遇见一男一女在摩托车上发生性关系这样对看见的人好不好?

肯定是不好的,虽然这个性生活是人正常的生理需要,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性关系,始终不太好,街上人来人往,什么年龄段的人都有,有些小朋友看到肯定对心理上会有一定影响。

疑问4:在公交车上和陌生人做这种事好吗?

公交车上和陌生人做这种事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侵犯个人隐私:在公交车上与陌生人亲密接触,如搂抱、亲吻等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他人的反感和不满,甚至会遭到投诉或起诉。

2. 引起不适和反感:在公交车上的人流量较大,如果与陌生人做出亲密举动,可能会引起其他乘客的反感和不适。这种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体验,还可能导致纠纷和矛盾。

3. 传播疾病:公交车上的人流量较大,如果与陌生人亲密接触,可能会增加感染疾病的风险。例如,通过唾液、血液等途径传播的疾病,如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

4. 侵犯个人尊严:在公交车上与陌生人做出亲密举动,可能会被视为不尊重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个人的尊严和形象,甚至会影响到个人的社交关系。

5. 安全隐患:在公交车上与陌生人亲密接触,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此外,如果与陌生人发生争执或冲突,还可能引发治安问题。

为了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和秩序,建议乘客在公交车上保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遵守公共交通规则。

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

疑问5:山西一男子在公交车上对女孩做“龌龊之事”,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山西一男子在公交车上对女孩做“龌龊之事”,最终他被当地派出所处以10日行政拘留。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电话,该名女子说自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一名男子一直尾随她,在公交车上上,对她做了龌龊事情。请求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该名男子,以示警告。在光天化日之下,坐满行人的公交车上竟会发生如此不光彩之事。该男子猥亵女子,并在公共场所(公交车)故意裸露身体部位,触犯行政法规,该名男子林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希望林某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要再发生同样的事情。

据(化名) 娟娟回忆,她从和平公园站点上车之后,处于早高峰时期,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下车时候发现自己裙子上面有不明液体,思前想后求助警察,当地警察调取公交车的监控,从监控的画面可以看到,林某有意接触娟娟,并行龌龊的事情,由于公交车内人多,未发觉。确定男子的身份后,民警传唤林某,在警方仔细询问之后,林某说自己与妻子成婚两年,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妻子一直不愿意与林某同房。在乘坐公交的时候,看到化名娟娟很漂亮,情不自禁地做错了事情。经过调节,林某向化名娟娟道歉,请求女方原谅自己不检点的行为,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女孩遭遇“龌龊之事”,勇敢站出来,把坏人绳之以法,这种行为值得我们广大民众点赞。在我们社会上,类似这样事件绝对不再少数,很多女孩子,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但是自己的名誉更重要,选择忍气吞声,让坏人有机可乘,认为大部分女子都会选择沉默,他们就会上海更多无辜的女孩,最后发展为犯罪。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在车上做不可描述的事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其他栏目。